一、岗位数量
共开发文明实践员公益性岗位50个,其中东坎街道13个、坎北街道3个、五汛镇3个、蔡桥镇2个、正红镇3个、通榆镇2个、天场镇3个、农业园区2个、界牌镇3个、陈涛镇3个、八巨镇2个、八滩镇3个、滨海港经济区2个、滨海港镇3个、滨淮镇3个,招满即止,择优录取。
二、工作内容
镇(区、街道)、村(居)文明实践员主要协助所在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(站)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,策划组织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,组织实施理论宣讲、文明创建、文化活动、舆论引导等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。
三、安置对象
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(见附件1),退役军人优先,之前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重复安置。年龄上,男性应在57周岁以下(1967年6月1日后出生),女性应在47周岁以下(1977年6月1日后出生)。
四、工资待遇
此次开发的文明实践员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2010元/人,工作期限为3年,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(五险,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)。
五、报名要求
(一)报名时间
六、招聘咨询电话
(一)滨海县各镇(区、街道)(见附件2)
七、其他
(一)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接受社会监督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、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(二)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,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附件1: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
附件2:滨海县各镇(区、街道)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详细地址及咨询方式